通知公告
2016年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和4月份及二季度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6-04-09
一季度,市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在省厅和市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科学规范性管理,履行专职监督职能,扎实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努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并不断尝试实现监督工作新突破、开创财政监督工作新局面。现将2016年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和4月份及二季度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16年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继续按省厅要求开展我市稳增长惠民生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二)继续按省厅要求开展我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三)积极配合省厅完成对襄城县新增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工作。
(四)积极配合省厅监督四处完成对我市财政资金安全的检查工作。
(五)积极筹备市财政对各县(市、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目前已拟定核查阶段工作方案,并召集各县(市、区)财政监督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搞好各级监督核查工作做了统一安排,待抽调人员确定后即可开展工作。
二、4月份及二季度工作安排
(一)继续按省厅要求扎实开展我市稳增长惠民生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二)继续按省厅要求扎实开展我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三)积极配合省厅监督四处完成对我市财政资金安全的检查落实整改等工作。
(四)按照省厅和局党组的有关要求,力争4月底前全面完成对各县(市、区)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此项检查达到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和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目标。